执勤称民众有病要看医生!1警员衰卷公然侮辱判赔
台南市一名谢姓警员在执勤时涉对一位民众指称有病要看医生、不正常,挨告上法院。台
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谢警五千元罚金。(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2022/11/10 11:42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警局1名谢姓警员,被控于2020年12月12日上午获派到
某地址前处理谢姓与杨姓民众两人为整修房屋引发的纠纷,调处过程中,谢警不满谢民的
说话态度、在该址巷道公共场所大声对谢民说“你有病啊,有病要看医生!”;也对谢民
家人说“他(指谢民)这个明显不正常”,谢民怒告警员公然侮辱,一、二审都判谢员罚
金5千元,得易服劳役,二审定谳。
对于被控公然侮辱,谢警在法庭说明,当时他虽对谢民有这么说,但没有公然侮辱意图,
因为依据精神卫生法规定,员警可在现场判断1个人是否行为异常或疑似精神疾病,他自
认当时已尽量用中性、客观的言语告诉谢民需要就医,及向另名在场人解释谢民言行脱序
、不符大众思考逻辑,他并无侮辱犯意。
台南地院法官调查指,当时谢警与谢民音量变大,谢警情绪激动与谢民有言语冲突时大声
称对方“有病、要看医生啦!这个不正常啦!”,这属于攻击性的轻蔑、贬抑他人言词,
贬损谢民的人格评价与声誉,客观上是抽象的谩骂、侮辱不雅言词无疑。
谢警另辩称是依精神卫生法执勤,但法官说明此法规范警察执勤发现这类精神疾病人,有
通知当地主管机关的权责。然而,谢警在处理过程中并未曾向主管机关或医院做相关咨询
、联系或通报,员警的辩解实无可采信。
此外,谢民附带提民事诉讼要向谢警求偿,一审民事简易庭法官说明,谢警执勤行使公权
力时,不法侵害原告的人格权利,原告应依国家赔偿法规定向被告所属的国家机关请求赔
偿,因为谢民未先向南市警局提出赔偿协议的先行程序,即迳对员警起诉求偿,这与国赔
法规定不符,有起诉程序要件不备的情形,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驳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11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