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杀警夺枪案首开庭 拷贝犯案影像、鉴定问题成焦点
林信吾杀警案,今天首次开程序庭,检辩双方对于拷贝犯案影像、鉴定问题僵持不下,之
后将由合议庭来裁定。(记者王捷摄)
2022/10/07 14:56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台南杀警案夺枪案今天开程序庭,讨论两项重点,第一是凶手林
信吾的律师与家属律师、检方讨论是否能拷贝行车纪录器,第二重点是讨论是否该做量刑
、行为能力的鉴定。家属表达意见时,殉职警凃明诚家属说:“自己每1分钟都在痛苦,
然而在法庭却一直讲林信吾是否有行为能力”;殉职警曹瑞杰的家属则质问:“他想要鉴
定?我也想做鉴定,我无时无刻都想杀了他。”
林信吾的3位律师表示想要拷贝警车行车纪录器,以及最后到现场的警员陈俊安身上的密
录器来分析,检方表示拒绝,因杀警案较特殊,画面若不慎流出,会造成家属二度伤害,
建议法官让律师来法院看就好。
林的律师抗议,律师是依法调阅,如果没看到证据,林信吾没有法律防御权,违反“武器
平等原则”,意思是说,因资讯落差,导致在诉讼中攻防武器不平等。检方反驳,在法院
看影像,也足够让林信吾做法律防御。
殉职警家属的律师同意检方意见,提出例如性侵案,相关的影像证据不能拷贝,且家属目
前也提出告诉,要调查是谁在侦查中把相关影像流出给媒体,法官同意检方与家属律师的
说法,因为现在常传资安问题,影片也可能流出,且警员陈俊安的秘录影像是等待救护的
过程,没有太大的证据力。
最后林的律师表示,那可以改调阅凃明诚巡逻车的行车纪录器、无线电纪录、解剖资料、
警方整理的犯案时叙表,共四项证据。至于是否能拷贝这些资料,要另外由3位法官组成
的合议庭决定。
第二项重点,林的律师要求到高雄凯旋医院做“控制能力”的鉴定,因为林在犯案时喝了
12罐啤酒,是在酒醉时无法辨识自己的行为,另一个鉴定则是因林被起诉死刑,提出废死
联盟研究的《重大瞩目刑事案件量刑前社会调查手册》,要求让林信吾去嘉南疗养院做“
量刑前社会调查”,同时调阅林服役时的辅导纪录、求学、工作时期的纪录。
检方则对第二项重点表示拒绝,首先是饮酒的控制能力问题,林信吾在犯案当天早上7点
多去超商买酒,案发时是11点多,在调查实务上饮酒后的30分钟到2小时内酒精浓度会到
达高峰,而林信吾从买酒到犯案中间隔了4个小时,就算鉴定时再让林喝一次酒,也不能
重现犯案时的状况,没必要鉴定,而且林信吾如果去高雄还有戒护人犯的问题。
最后法官表示,是否有鉴定必要也要由合议庭来决定,希望检、辩双方尽快达成共识,尽
快完成程序,不要让家属在等待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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