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43,
朋友是食品从业人员
科普一下食物中毒的资讯
1. 食物中毒是有可能在24小时内发生的,所以那种说一定2-3小时发生是不一定的,所以病
原也不一定是你们的晚餐,中餐下午茶也可能
2. 食物中毒定义:
依美国疾病管制中心所采用之定义: 二人或二人以上摄取相同之食物而发生相似之症状,
并且自可疑的食余检体及患者粪便、呕吐物、血液等人体检体,或者其它有关环境检体(如
:空气、水、土壤)中分离出相同类型之致病原因,则称为一件“食品中毒”。
实际案例上,台南市卫生局通常是多人以上,医院通报才会处理。两个人要通报也不是不行
,但是要由医生判定再由医院通报。
也就是说,妳跟你男友必须去就医,然后跟医生反应你们的状况,由医生采检后,判定拉肚
子是食物中毒的细菌,才是食物中毒。
上网问是可行,但是还是要去医院,请医师判断才是正确程序喔。
直接指名争鲜害你疑似食物中毒,呃...保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