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化分局遭爆吃案 承办警员和所长全记过处分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3日电)网友昨天在脸书贴文直指台南市新化分局那拔派出所警
员吃案,新化分局今晚澄清承办警员未吃案,但未依受理报案规定连系,确有疏失,记过
2次,所长记过1次,分局长自请处分。
一名网友昨天在脸书(facebook)社团“靠北警察”贴文宣称“警察吃案”,他表示,朋
友遭诈骗,21日下午3时许到台南市警局新化分局那拔派出所报案,但当班警察不肯受理
,要他到山上派出所报案。
贴文者说,以前就听说警察会吃案,“还真让他们遇到了”;难道那拔派出所的警察不是
警察、不能处理诈骗案,还是老的警察都喜欢吃案。
这篇贴文一曝光,立刻引来议论及媒体关注,新化分局立刻启动调查,今晚9时许发布惩
处。
新化分局发布新闻稿指出,被害人居住于山上分驻所辖区,诈欺案件转由山上分驻所受理
及后续侦办,并无警察吃案。但那拔派出所警员未依单一窗口受理报案规定,联系处理确
有疏失,已违反规定。
新化分局决议将江姓承办警员记过2次,孔姓所长记过1次、分局长苏政敏自请处分。
新化分局表示,被害人遭诈骗集团骗取财物,已责成侦查队调查。新化分局也会检讨改进
,加强教育训练,要求警员以“同理心”受理各类案件。(编辑:张铭坤)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723022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