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2车祸诈455万保险金 被抓包判刑还要还钱
庄姓男子涉勾结吴姓、蔡姓友人故意制造两起车祸诈领保险金,台南地院对三人判刑外,
也判三人要吐还保险金给产险公司。(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2022/06/14 10:00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庄姓男子分别与吴姓、蔡姓两友人勾结,由庄先买两辆各约
120万到130万元的小客车,两辆车登记在吴、蔡两人名下,并投保高额车损险,庄再授意
吴、蔡两人各驾车在云林县地区借口闪躲野狗及转弯失控撞上电杆,两车均撞得全毁,并
向两家产险公司各领得195万多元与260万多元的保险金。
不过,庄男涉勾结吴、蔡两人故意制造车祸、诈领保险理赔金的犯行也被南市刑警大队揭
发查办,一审刑事分别依诈欺取财罪判刑,庄共被判刑1年8月;吴、蔡(缓刑)两人均被
判刑6月。两家产险公司也提告向庄、吴、蔡3人求偿,台南地院判庄、吴两人须连带赔
195万多元给泰安产险;庄、蔡两人连带赔260万多元给富邦产险。
一审民事判决指出,庄男先以130万元买1辆小客车(A车),经友人吴姓男子同意登记在
吴名下,2018年9月向泰安产险投保210万多元的车体损失险,庄再以5万元为对价、协议
委由吴男在同年11月18日下午驾A车到云林县四湖乡某地自撞电杆,小客车全毁。吴男再
拿警方制作的车祸文件、佯称为闪避野狗不慎撞上电杆申请保险理赔,泰安产险误以为真
、于同年12月底核拨195万多元到吴男帐户,这笔钱被第3人领出、交给庄男。
庄男再以120万到130万元之间价格买1辆小客车(B车),并以5万元为代价让友人蔡姓男
子同意把B车登记在蔡名下,同时向富邦产险投保260万多元最高车体险,庄再指示蔡于
2019年11月2日晚间驾B车到云林县北港镇自撞电杆,车子也全毁,之后再以转弯失控自撞
为由申请理赔,2020年初富邦人员也误以为真、核拨260万多元理赔金到蔡男帐户,钱同
样被庄男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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