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七股光电超载,排挤水鸟渔民生存,民团指环社检核不足,室内渔电共生只养电没有
鱼
上下游新闻 记者 马振瀚
台南七股有 1/10 土地已成为光电案场预定地,预计将提供 1GW 发电量,单一乡镇的发电
贡献,甚至高过许多县市,然而快速开发也导致乱象丛生。在地居民与环团指出,七股超
高的发电量是透过牺牲水鸟栖地、居民生活空间、渔民生存工作权达成,且因现行“太阳
光电环境与社会检核机制”(以下简称“环社检核”)漏掉了“室内型渔电共生案场”,
缺乏把关机制,许多案场甚至“纯发电没有鱼”,不但没有共生,更大幅挤压渔民生存空
间。
昨日经济部在七股举行渔电共生征询会,包括七股区里长联谊会、七股沿海土地资源保护
协会与地球公民基金会等多个民间团体联合召开记者会,强调“七股光电已超量”,向政
府提出“应对光电开发进行总量管制”、“保障在地渔民权益”、“维护水鸟栖地生态”
等多项诉求,为失控的光电开发踩下煞车。
七股近半鱼塭将做渔电共生,里长盼让土地喘口气
盐田、鱼塭是台南七股的特色,但随着政府大推绿能,广阔的光电板海也成为七股的一大
景观。七股区三股里里长黄仙立指出,七股行政区占地面积 11,000 公顷,其中 1,148
公顷的鱼塭、盐埔地及台糖不利耕作地,已取得台南市政府同意设置各类型光电案场,未
来发电潜力上看 1GW,单看鱼塭部分有 668 公顷,近 45% 的渔塭未来会投入渔电共生
。同时,七股渔电共生本来多是户外型,但现在却越来越多室内型渔电养殖案场,恐怕是
业者为了规避环社检核的商业考量。
黄仙立强调,七股已在 2025 年国家光电目标的 20GW 中,贡献近 1/20 的发电量,该让
七股的土地喘口气,“不希望黑面琵鹭的故乡,未来变成是太阳能板的故乡”。
黄仙立指出,渔塭、盐田除了让在地渔民养家餬口,同时也是七股周边地区的天然滞洪池
,当它们一块块变成光电案场,不只渔民生计受到影响,更威胁到整个区域居民的居住安
全。
水鸟栖地受冲击,居民被太阳能板包围
七股也是黑面琵鹭等候鸟避寒过冬的重要栖地,散布在区内的湿地、渔塭是各类水鸟觅食
的重要场域。台南市野鸟学会总干事林岱瑢指出,包含渔塭、盐田与其他正在进行土地变
更、兴建室内养殖池等,已经取得光电开发许可的土地面积高达 626 公顷,换言之,水
鸟栖地也损失了 626 公顷,严重冲击当地生态。
不仅鸟类受到压迫,居民的生活空间也被太阳能板包围,造成身心压力,影响日常生活。
七股区大潭里里长陈中正表示,原本紧邻聚落的渔塭大量装设光电设施,“光电板都已经
盖到阮的厝脚 、壁边,真的已经够多了。”
此外,陈中正也指出,部分光电业者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阻碍社区交通、损毁正常运作鱼
塭的各种电力设备等状况,但因为长期缺乏与社区的沟通,市府也未建立相关管理或协调
机制,居民不堪其扰,甚至求助无门,不断有里民向他投诉。
渔民生存权受压迫,被地主驱赶
七股沿海土地资源保护协会理事长、七股水产养殖产销班第 11 班班长杨惠钦指出,由于
七股养殖户有六成以上是透过承租土地来养鱼,当鱼塭种电能获取更高额的地租时,地主
会选择将土地出租给光电业者,冲击当地渔民的工作权与家庭生计。
杨惠钦亦指出,当地主决定与光电业者签订出租合约,改为渔电共生案场,并要求原本养
殖渔民暂时撤出渔塭、等待施工完成后再回归,但是没有提供渔民应有的合约保障,导致
渔民在案场设立后无法恢复养殖。甚至在等待施工过程中,成为地主提起土地侵占诉讼的
当事人,使原本就相当弱势的渔民,成为推动渔电共生下的牺牲品。
渔业学者:室内型渔电共生,只有电没有鱼
台湾鲷协会理事长、嘉义大学水生生物科学系助理教授郭建贤表示,目前光电开发虽有“
环社检核”,但可说是“隔靴搔痒”,未能真正解决养殖渔业受到的威胁,也未能确保渔
电共生案场不会离渔,变成只剩下“电”但没有“鱼”的局面。
郭建贤特别指出室内养殖场的问题,不但没见到成功的案例,而且七股、北门一带许多室
内养殖场根本没在养殖,“室内养殖场的渔电共生根本是假的”。他强调,对于台湾鲷而
言,未来要出口美国、欧盟等地区,渔电共生是否能顺利通过他们对友善环境的要求,都
还是未知数。
杨惠钦表示,2、30 年来许多成功的养殖业者,不论是养石斑、鳗鱼或虾子,都无法在室
内养殖上获得显著成绩,近年在七股投入室内养殖的业者,不论是产学合作或独自创业,
投入金额高达两、三亿,也没人成功存活下来。他直言,室内养殖场现况就是做不起来、
不赚钱,因此官方或业者强调,室内养殖场能渔电双收,“根本只是在帮光电板找出路,
是养电不是养鱼”。
环社检核有 bug,未纳入室内型渔电共生
国立中山大学社会系助理教授邱花妹表示,环社检核在渔电共生设置的评估中,针对地方
社区的环境与社会议题进行地毯式调查,是过去未曾有过的尝试,也确实呈现出渔电共生
设置的诸多问题,反映出当地居民关心的议题面向,因此必须肯定环社检核在光电发展中
的贡献。
然而,邱花妹也指出,环社检核亦有其侷限之处,例如尚未将“室内型渔电共生案场”纳
入规范,由此可见整个光电发展的走向,仍需要更全面与层级更高的检讨。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专职律师黄馨雯指出,由于室内型渔电共生案场不属于环社检核的范围
,缺乏把关的下场,造成七股地区出现室内养殖场四处林立,成为太阳能板的新去处。而
且现行环社检核对当地社区的意见搜集,只放在最终检核报告书的附录,业者无须对地方
居民的诉求做出回应。她呼吁,政府必须正视室内型渔电共生案场未受环社检核纳管的问
题,并将居民意见由附录移至正文,要求业者正面回应地方社会的质疑与需求。
地球公民基金会主任蔡卉荀表示,虽然基金会支持绿能开发,但目前七股地区光电案场的
设立已严重超载,对当地社区造成严重影响,为了逃避环社检核而转向兴建未纳管的室内
型渔电共生案场,架空环社检核的监督。她呼吁政府应尽快将室内型光电案场加入环社检
核的范围,补救光电政策不足造成的诸多缺漏。
渔业署、经济部:光电开发应以“养殖为本”
农委会渔业署养殖渔业组副组长陈文深指出,“养殖为本、光电为辅”是渔业署一贯的立
场,也认同环团、地方居民在征询会中提出的建议,包含意见由附录提至正文、室内型渔
电共生案应纳入环社检核等诉求。未来与经济部能源局等相关业务单位开会时,将会捍卫
渔业署的态度。
经济部能源局太阳光电组科长颜为绪回应,认同光电开发应以“养殖为本”的原则,并指
出光电设施需经相关当事人同意才能设立。他强调“有养殖才有光电,没养殖就没有光电
”,未来渔民权利与公版契约的问题,会再与渔业署和各单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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