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盐溶液泡虾仁、蛤蜊 水产行夫妻各处5月并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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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2022年5月6日(记者邵心杰/台南报导)
台南市永康区某水产行洪姓夫妻以低价工业用盐混合碳酸氢钠、多磷酸钠等添加物制成溶液
后,泡制虾仁、蛤蜊等增加卖相,贩售给摊商、餐饮业者及传统市场,长期食用恐危害人体
健康,台南地院认两人共同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贩卖搀伪食品罪,各处5月徒刑,并科
罚金10万元。
此外,两人贩售保育类野生动物领角鸮,犯野生动物保育法中非法买卖保育类野生动物罪,
各处6月徒刑,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20万元。
检方调查,洪与陆女是夫妻,分别为水产行的实际及登记负责人,主要营业项目为水产品批
发、零售业,平日对外贩售虾仁、蛤蜊等生鲜水产品。而水产行现已解散歇业。
自2013年间起,洪分别陆续购入工业用盐及“鲜磷106”(标示成份:多磷酸钠、焦磷酸钠
、偏磷酸钠)的复方食品添加物,另2019年间,自上游厂商取得“NP99筝沁(水冰)”提供
复方食品添加物后,即指示不知情员工在仓库内,以每200公升清水加入1杓(约700CC)工
业用盐及2杓(约1400CC)食品添加物的比例调和成溶液后,将已预先泡水解冻后的去壳冷
冻虾仁产品,每6包(每包重约2公斤)置入1个大塑胶袋,再加入调和溶液浸泡,并冷藏约1
天1夜,让解冻后的去壳虾仁产品增加含水度、饱满度,提升重量及卖相,翌日再将产品卖
给餐饮业者,或载运至市场摊位上,由陆女卖给民众牟利。
夫妻两人也以工业用盐取代食用盐掺入清水中,调和成咸度为1.8度至4度不等盐水后,再将
蛤蜊置入浸泡,卖给餐饮业者或民众牟利。据统计,水产行每月营业额约4至6万元。
此外,洪姓夫妻未经许可,同年2月、4月间,两度向业者以每只3500元代价,购入保育类野
生动物领角鸮共2只。带回住处后,分别以脚环束缚使之仅能站立在木架上,且仅以冷冻腐
肉喂食饲养,限制行动,致领角鸮罹有禽掌炎、右鼻珠因冲撞增生变形、营养失调、双脚无
力等疾病。
洪姓夫妻坦承犯行。台南地院审酌,夫妻两人从事虾仁、文蛤等水产之贩卖多年,本应遵守
国家法令及食品添加物相关法令规范,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及健康,竟在虾仁、文蛤制程中
添加工业用盐及磷酸盐类添加物,并贩卖给消费者,虽本案并无证据证明残留在虾仁、文蛤
的重金属种类及含量,也无从进一步判断对人体健康影响,但食品安全事关消费者健康权益
,仍不能轻忽其潜在伤害人体健康危险,依法量处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