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苏大妈赢了!狂闹拱天宫弄伤女警法官判无罪确定
社会中心/许沛汶报导
台南知名的检举达人“苏大妈”在2020年6月,于苗栗县通霄镇的白沙屯拱天宫与民众爆
发口角,当地警方到场时,她还将女员警推倒在地,导致对方受伤,最后被依妨害公务现
行犯移送。苗栗地院一审判苏大妈无罪,检方不服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则表示,检方并
未再提出相关证据,因此维持原判,判苏大妈无罪。
判决指出,苏大妈在2020年6月时,因白沙屯拱天宫人员不让她入住香客大楼,进而与其
他香客发生言语冲突。警方获报到场后,要求苏大妈出示证件遭拒,在无法确认身分的状
况下,只能依警察职权行使法带回派出所查验身分,没想到苏大妈在过程中,竟然将一名
吴姓女警推倒在地,造成该名女警右手挫伤,苏大妈也当场被警方依妨害公务现行犯带回
侦办。
苗栗地院法官审理时,根据警方所提供的密录器画面显示,认为苏大妈并非积极攻击女警
,单纯只是要挣脱女警的肢体动作,非属刑法所称强暴行为。加上在案发前,警方就曾抄
登苏大妈的资料,难认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第2项“显然无法查证身分”要件,认为
不能证明苏大妈犯罪,因此判决无罪。
检方不服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进行二审时,高分院法官认为,检方会提出上诉,仍执前
词指摘原判决不当,就原审依职权为证据取舍及心证形成得事项,反复争执。此外,检方
未提出其他积极事证,证明苏大妈确实有妨害公务的情形,因此认定上诉无理由,应予驳
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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