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4日电)台南陈姓女子去年2月未婚生子,恐遭家人责骂,以不
明轻手法杀婴,再以塑胶袋包裹,但因腹痛就诊才曝光,一审判处1年2个月徒刑,缓刑3
年,全案上诉,二审今天驳回维持原判。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指出,陈女去年2月2日上午在台南市下营区民宅1楼厨房旁浴
厕产下1名男婴,唯恐家人发现责骂,不敢求助,以不明轻手法(例如使新生儿趴睡),
造成男婴鼻头挤压,外呼吸道阻塞窒息,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陈女见男婴死亡后,以塑胶袋包裹尸体,但因腹部疼痛就诊,被医师发现子宫内有胎盘残
留,确认陈女怀孕生产,经医院社工和陈女会谈,陈女才告知实情。
台南地方法院考量陈女个性孤僻,不善与人相处,未婚生子,恐遭家人责骂,独自承担巨
大压力,一时举止失措而犯案,尚有可悯之处,犯后态度尚称良好,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
刑,缓刑3年,陈女在判决确定后1年内,必须完成每月接受2次心理咨商或心理治疗。
全案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今天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全案可上诉。(编辑:黄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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