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kderla (ok的啦)
2021-12-08 14:09:09半年前的新闻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14001223-260407?chdtv
陈欧珀、范云等19位民进党立委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
文,表示“为免过多民怨,民众检举案件若非重大交通违规,实应先给予违规者一次劝导
机会,爰提出本次修法。”该修法将在今(14)日进行闯关,对此,网友怒轰“台铁才发生
这么重大的交通事故,民进党还想要给违规者方便?到底还要死多少人民进党才会醒?”
民进党立委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将其中的“对于
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
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检举,不予举发。”改为“对
于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
关检举,经查证属实者,‘先给予劝导,若同一违规事实再犯者,即予举发’。但行为终
了日起逾七日之检举,不予举发。”
对此,网友群情激愤,痛批“台湾交通已经够乱了,民进党还要来这套?”“民进党团挑
这时间点提案,有够天才”、“太棒了,那我看杀人未遂也直接除罪,反正没死嘛”、“
烂到已经不会生气了,只想笑”、“出事死人才罚,赞喔”、“这政党是没有下限的吗?
”
但也有网友注意到,国民党也提出了相似的提案,郑正钤、蒋万安等24位蓝委也提出在该
条例中追加“对于不影响交通安全之违规检举案件,应先开立劝导单,其类型由主管机关
定之。”等叙述,让网友痛批“蓝绿都在乱搞”、“这种条文如果过了,以后交通事故数
量肯定翻倍,就看会死多少人”。
心得:民意代表由民众选出以代替行使民意,如今国会两大党合意通过此修正案,那不就
表示全国民众一半以上是同意的,否则岂有高度共识通过此案?
再者,若此案不符合公理公义而民意代表却强推此案,那么选出这些民意代表的选
民们是不是要概括承受相关后果?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21-12-08 14:12:00你意思是PTT以外的世界,大都支持违停的吗?
作者:
Zero0910 (みくに最高≧▽≦)
2021-12-08 14:17:001F这句我还真不敢否认 不要太高估台湾人的道德水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1-12-08 14:39:00就跟出了ptt一样黄西瓜的支持率超高
虽然不能认同一楼想法 不过会看ptt又常留言的真的只是一小部份的人 而且还有沉默螺旋效应要考虑
作者:
w2776803 (台南假面骑士HUNGER)
2021-12-08 15:46:00永康中华路就一堆违停啊
作者: jimmy1688 (吉米一路发) 2021-12-08 15:50:00
真的是水准低落,以后我都不敢笑中国人了!
作者:
JIYUI (鲁拉拉)
2021-12-08 16:01:00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1-12-08 16:56:00市长立委优质才对,就是他们在压不给处理阿 哈哈哈你处理看看 不被电死才有鬼
作者: maxed (131) 2021-12-08 17:35:00
旺中新闻.可以google到提案人/案由/说明.这新闻漏很多重点
作者:
zxc9411 (zzz)
2021-12-08 17:47:00说的都对,可是民代不当你是他的民搞不好申诉被检举违停的人比申诉一堆违停的多啊
作者: Doralice 2021-12-08 19:48:00
楼上描述的应该是真实世界情景,在网络上讲的人反而很少会去服务处互动
不要再替绿营洗地了 过的是绿营版本还是蓝营版本?蓝的版本我就骂蓝啊 问题是过的是谁的版本谁国会过半还有人要带风像啥各打50大板? 现在就绿营完全执政主导法案通过蓝的完全没有反驳的空间 还再扯都有责任不过福利发一发 好处拿一拿 既得利益者还是照投绿啦我就有幸再当年台南县发放老农是第一线人员 多少农民
楼主:
okderla (ok的啦)
2021-12-08 22:47:00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1-12-09 13:01:00垃圾不分蓝绿啊,这篇怎么没看到护航仔出来骂了?
作者:
xSAUCEx (索思)
2021-12-09 16:49:00哪敢出现啊 当然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