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想到今年年初我家就有活生生的例子
不是朋友反目成仇,而是家人形同陌路…
我家两姐妹+一个姐姐朋友(吧)三人合资,在台南某一级战区开连锁火锅店
从一开始选租店地点、营运方式、开幕后的排班、帐务等都是问题
说是三人合伙股权平均,但其实也根本没有帐册可以当依据
后来开店没多久,弱势的一方意见一直不被重视决定要退出
而且放弃已投资的金额大约数十万元退伙,想说认赔杀出
还被说开店前期没赚钱亏损,要先再拿钱出来摊才能退伙,差点家人之间要打官司
我觉得前面板友讲的都很中肯
跟人合资?那得先搞清楚谁才是老大谁说了算
不爽不要干?那一开始开店投入的资金就是打水漂了
开店做吃的,店面不是自己的就很辛苦了,更何况你面对的客人,各个都是你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