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98602
三个月打工十天车祸离职求偿万元 老板娘气炸:再也不用法律系学生
110-07-10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法律系曾姓女大生去年到饮料店打工十天,却发生车祸骨折,过
了廿五天离职,她寄存证信函给老板娘,自称遭终止劳动契约,以店家未保劳保、要她赔
一百五十元营业短缺、养病损失,要求给付加班费、车祸后看精神科、骨科与眼科等费用
共一万多元,老板娘气炸,称曾女钻法律漏洞,以后再也不用法律系学生。
据了解,曾女十一月上班一天、十二月上班四天、一月上班五天,她的时薪是一百六十元
,今年一月廿二日下午一时许发生车祸;警方指出,曾女发生车祸是因路边的轿车起步转
弯,不慎与直行骑车的曾女发生车祸,肇责是轿车居多,依当时的纪录曾女没有超速,时
速约三、四十公里。
医院诊断,曾女有闭锁性骨折,以石膏固定后在当日离院,饮料店老板接到通知后,要她
专心养病,等伤势好了后再来上班,但过了廿五天,她指控店家与她终止劳动契约,寄存
证信函给店家,依劳基法要求店家给她廿五天养病时的薪水近二千元。
曾女还另外提出六点要求,分别是店家扣了学习费一千元、当班时因为对帐短缺,店家没
证据却扣她一百五十元;在一月一日国定假日上班,应该给她加班费八百八十元,第四点
是因店家未给她劳保,因此三个月的劳退百分之六损失约一千多元,还有她去看骨科、精
神科等医疗费共二千多元,要求店家要给她一万多元。
后来曾女向劳工局检举,老板娘受访时气炸,指控曾女根本钻法律漏洞,她的店不到五名
员工,没有强制要保劳保,当曾女来应征时也有告知她,而且一千元的学习金是当员工做
满六个月就会退回,她接到劳工局调解通知很生气,她询问律师后,可以因曾女的无故离
职提出损害赔偿,但为了避免这种纠纷未来她都替员工保劳保,但以后再也不会用法律系
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