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非食用工业盐泡虾仁、蛤蜊出售 水产行夫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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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南经营祥鸿水产行的洪姓与陆姓夫妻,被控涉以非食用级的工业用盐浸泡虾仁、蛤蜊
等生鲜水产品,因工业用盐可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杂质或重金属,检、调、警与卫生
单位于去年7月间查获,台南地检署11日侦结、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起诉洪姓夫妻
、强调会对这类伤害人体健康的黑心食品从严查办。
台南地检署于2020年获报指在台南市某大型传统市场内有不肖业者以违法添加物浸泡海鲜
食品,再卖给不特定消费者,即指派检察官黄铭莹指挥侦办,于去年7月下旬查获祥鸿水
产行以低价工业用盐制成溶液泡制虾仁、蛤蜊等生鲜食物出售。
检方调查,洪姓男子与其陆姓妻子分别是祥鸿水产行的实际及登记负责人,洪氏夫妻明知
在生鲜水产中有使用氯化钠(食盐)的需要,应使用可供食用的食盐,而“工业用盐”在
生产过程未经严格筛选过滤、品质不一,可能掺杂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杂质或重金属
,因此仅限在工业使用,不得掺入于食品或于食品的制造、加工等用途使用。
洪氏夫妻涉从2013年起,由洪男分别陆续购入品名为“天然盐”的工业用盐(标示用途:
工业用),指示水产行内不知情的员工在仓库内依比例调和“工业用盐”溶液,并将已预
先泡水解冻的去壳冷冻虾仁产品每6包(每包原重量约2公斤)放入1个大塑胶袋,再于塑
胶袋内加入上述工业盐调和溶液浸泡虾仁及冷藏约1天1夜。
业者这么做、使解冻后的去壳虾仁增加含水度、饱满度以提升重量与卖相后,隔天再将虾
仁卖给餐饮业者或载运到祥鸿水产行设于南市永康区“兵仔市场”的摊位上,由陆女贩售
给民众牟利。
另同样从2013年间起,洪氏夫妻指示不知情的员工或由陆女本人以工业用盐取代可供食品
用的食盐掺入清水里、调和成咸度为1.8度至4度不等的盐水,再将蛤蜊置入浸泡,之后卖
给餐饮业者或载运到祥鸿水产行设于“兵仔市场”的摊位上,由陆女贩售给民众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