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943自主管理期外出 竟是公司要求训练 台南卫局将开罚负责人
2021/02/21 20:15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台南市2月20日一名武汉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确诊病例“案943”、菲律宾
籍20多岁男性,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未期满前,公司负责人
未听员工劝阻,执意于2月19日上午安排到永康区某大楼接
受训练。台南市卫生局今晚表示,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对公司负责人开罚处新台币1万5000元。
台南市卫生局长许以霖表示,自主健康管理7天虽然感染风
险已降低,但仍无法完全免除,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间要避免
出入公共场所,以降低可能传播风险。本案为该公司负责人
未确实遵守各项自主健康管理规定,于外籍员工自主健康管
理期间办理教育训练,该局认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6
条规定,民众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应配合接受主
管机关防疫、检疫措施,卫生局将依同法第70条规定,处1
万5000元的最高额罚锾。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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