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署名:王捷
新闻标题:苏大妈又来乱!检方撤销易科罚金 入监可能成真
新闻内文: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引起许多网友愤慨的“苏大妈”苏宝兰,去年违反医疗法被判5
个月,她向南检要求分期付款,但她持续滥诉、扰乱南检秩序,南检因此以刑法41条,撤
销她易科罚金执行,苏宝兰这次可能真的要失去自由身入监服刑,目前她提出声明异议,
南院正在审理。
苏宝兰屡次对民众做出挑衅行为,趁民众怒气下爆粗口时提告,滥诉行为造成院检负担,
她通常会以提告为由,进入警察机关,在提告的过程如果警员不依她的意思制作笔录,她
就对警员提告渎职,在警所内咆哮、打电话到警政署检举,以一人之力瘫痪整个警所,也
曾创下一场笔录做下来,所内所有警员都被她扬言提告的纪录。
去年她在中西区一间诊所,用同一招对待诊所内的医护人员,朝正在执行医疗业务的物理
治疗师开启闪光灯近距离拍摄并咆哮谩骂,她因此违反医疗法被逮捕,最后判处5个月徒
刑可易科罚金。
去年苏宝兰以经济能力不佳要求分期付款,检方开先例让她分期付款,让苏大妈换得自由
身,但检方与苏约法三章,要求她要改正滥诉、扰乱公署的行为。不过苏宝兰在获得分期
付款后,检方陆续收到苏妇的恶意提告,且又再次扰乱南检的秩序,因此检方撤销苏妇的
5个月的易科罚金。
律师洪铭宪指出,法院审判阶段结束后,执行的权责又回到检方管辖,依刑法41条规定,
若法院判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易科罚金,但如果罚金难以让受刑人矫正或维
持法秩序,检方有权撤销易科罚金,而受刑人如果认为不符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484条,
向法院提出声明异议。
南院指出,目前苏妇提出声明异议,南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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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426840
苏宝兰在获得分期付款后,检方陆续收到苏妇的恶意提告,
且又再次扰乱南检的秩序,因此检方撤销苏妇的5个月的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