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空电梯井疑踩空1工人坠楼亡 职安单位令停工究责
消防救护人员下到电梯井底救人。(记者王俊忠翻摄)
2021/01/27 16:26
首次上稿09:59
更新时间16:26(新增劳工局处置方式及回应)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中西区开山路1栋兴建中的住宅大楼,27日上午近9点许
惊传工人从电梯井坠楼的意外!1名41岁汤姓男工人在5楼利用尚未安装电梯的空电梯井吊
挂砂石等物料上楼时,疑一时疏忽踩空,整个人从5楼坠落到1楼重创。消防局救护员到场
发现男工人已无生命迹象,仍送医急救,惜约在10点时宣告伤重不治。
坠楼男工人的另1名伙伴向警消人员表示,他们是要到大楼5楼位置做土木工程,当时他人
在1楼;汤男人在5楼位置,他们两人要利用空电梯井吊挂砂石等物料上5楼,当时5楼只有
汤男1人在那里,可能是汤男在作业时不小心踩空电梯井,从5楼坠落1楼井底地面。他有
听到迸的一声巨响,转头过来看,汤男人就在井底了!
警方对汤男工作伙伴与家人制作笔录,汤男家人说,对事故发生原因没有意见。警方初判
汤男坠楼应无外力因素;警、消人员提醒,在高处作业的工人等人员,应在身上绑系工作
用的安全绳,确保自己工作时的安全,避免类似不幸意外发生。
针对此职灾案,南市府劳工局长王鑫基表示,职安署南区职安中心已派员到场了解调查汤
男的坠楼原因与追究相关责任,并令作业场所立即停工,要求保持现场、不得移动或破坏
,待厘清原因与确实改善后才能施工。市府劳工局职安健康处今天也同步派员了解并协助
家属办理职业灾害慰助。
南区职安中心表示,这件职灾发生初判原因为罹灾劳工未戴用安全帽。雇主对于高度约15
公尺的电梯井开口场所作业,未于该处设置护栏、护盖或安全网等防护设备。未来如经调
查属实,雇主构成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的刑事责任,会移送台南地检署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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