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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报案遭骗十四万 台南警员经手再诈她“付六万手续费”
110-01-18 联合报 / 记者黄宣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市停职中简姓男警员前年六月任职期间,受理因陈姓女子遭诈骗十四万多元案,简因自身积欠巨额债务无法清偿打电话给陈女,佯称有管道追回款项,涉嫌企图向陈女讹诈六万元。台南地院今天宣判,简触犯贪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处一年十月,褫夺公权一年,缓刑五年。简听判后说,将和律师讨论后再决定要不要上诉。
判决说,陈女前年六月二日遭诈骗十四万多元,同一天晚上八点前往盐水分驻所报案,由简受理报案并制作笔录。简见她单纯可欺,因自身积欠巨额赌债无法清偿,事后打电给陈女,谎称他专门侦办诈骗案件,有熟识银行人员可使用钞票编号追踪诈骗帐户,进而找出嫌疑人追回款项,需先支付六万元手续费给银行人员。
陈女表示,请他和邓姓男友讨论。简打电话给邓,以相同说词欲说服邓,邓警觉有异,与简约在盐水分驻所面谈后,邓前往民治派出所报案,民治派出所员警联络简,要确认是否有人冒用警察名义向陈及邓施诈。
简接获电话后否认有此事,还前往陈女任职公司找陈解释,告知银行人员可协助追回诈骗款项的人,并不是他,但经民治派出所通报新营分局督察组,督察组人员约谈简后,才事迹败露。
法官审酌,简身为执法员警,受理报案后,竟因自身债务而心生贪念,念犯后坦承犯行,获陈女原谅而成立调解,兼衡其停职中,须抚养父母亲等一切情状,量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