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人事室主任涉毒 遭判休职2年
2020-12-19 21:20 中央社 / 台北19日电
台南市一所小学的姚姓人事室主任涉嫌转让、贩卖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审遭判有罪。案
经台南市政府移送,姚员主张贩毒与职务无关,不应惩戒,但惩戒法院不采,判决休职2
年。示意图/ingimage
台南市一所小学的姚姓人事室主任涉嫌转让、贩卖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审遭判有罪。案
经台南市政府移送,姚员主张贩毒与职务无关,不应惩戒,但惩戒法院不采,判决休职2
年。
判决书指出,姚员原本担任台南市一所小学的人事室主任,涉嫌于今年转让、贩卖第二级
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经警获报搜索查获。台南地方法院依贩卖第二级毒品,判处姚员有期
徒刑1年9月,转让部分判刑4月。
台南市政府事后将姚员停职,并移送惩戒法院。姚员辩称,不法发生在休假日,行为固然
应予谴责,但并非利用职务之便也与日常执行职务无关,并未严重损害政府信誉,本于对
公务员私领域的尊重,应不受惩戒。
惩戒法院认为,姚员所为除触犯刑罚法律,并有违公务员服务法对公务员不得有吸食烟毒
等足以损失名誉的行为等要求,也属于公务员惩戒法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
惩戒必要。
惩戒法院审酌,姚员身为国民小学人事室主任,对于毒品危害知之甚稔,竟涉嫌贩毒,助
长毒品泛滥之风,另考量他坦承犯行,供出毒品来源,判决休职2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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