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
庙会活动爆竹引发空污及环境脏乱 南市稽查开罚
中西区13日庙会遶境活动,燃放爆竹烟火,主办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更未
能于尾随活动进行2个小时内,将环境整理干净。环保局当场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2
条第1项及台南市环境清洁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处分。两项违规,最高共计可处新台币12万
元整。
该庙会遶境活动举办前,市府于12月3日召开协调会宣导庙会公约,要求庙方务必配合市
府相关规定。环保局亦加强空污、环境清洁等相关监测与巡稽查。
环保局监测遶境活动燃放爆竹烟火,严重影响空气品质。另外,依台南市环境清洁管理自
治条例,各种民俗庙会活动,非属于固定活动者,应于尾随活动进行2个小时内清除完毕
。该活动于16时7分在中正路燃放鞭炮,遗留的炮盒炮屑应于18时7分完成清除。
庙会遶境活动频频施放爆竹,近来露天燃烧检举陈情件数也明显增加,且常发生在假日,
台南市环保局已加强相关稽查与取缔,除传统人力外,也会搭配空拍机巡查。请庙会活动
主办单位以及民众,务必重视空气品质与维护环境整洁,以免遭检举受罚。
环保局长谢世杰指出,109年空污法裁罚准则修正,不当燃放爆竹或露天燃烧造成空气污
染,若发生在秋冬空品不良季节、夜间或假日发生都有加重处分的相关规定,处分金额将
由原最低1200元加重至3960元,是原处分金额的3.3倍。
民众若发现不当燃烧爆竹或露天燃烧,请拨打0800-066666或1999免费陈情电话,环保局
会立即派员前往稽查处理。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1&s=773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