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案”后遗症! 民众捡到纳豆 分局跪求:拜托快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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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在路上捡到东西一般人都会想到送到分局获是派出所,但是警五
分局北门所最近接到一袋纳豆好头痛,因为纳豆是500元以下的食物,但保存期限很长,依
规定15天后如果拾得人没有领回,就要销毁或是拍卖,但这样的程序成本远远超过500元,
不受理又怕民众误会“吃案”,目前这袋纳豆冰在五分局侦查队的冰箱,但警方拜托遗失
纳豆的人快拿回去。
虽然民众觉得路边捡到东西交给警察就对了,但是警方为了“拾得物”很头痛,尤其是明
显价值500元以下的物品,如果是财物拾得人倒还有意愿想拿回去,但若路边捡到食物又低
于500元以下,虽然有规定可以举办拍卖会,将拾得物换为金钱入库,但为了一件500元以
下的物品要举办拍卖,这样警方付出的成本大于500元。
市警五分局北门派出所在上周捡到一袋纳豆,原本警员告诉拾得人,这是食物要不要拿回
去吃?但拾得人不喜欢纳豆的味道,也不想自己保管,坚持要让警方保管纳豆,之后这袋
纳豆辗转来到侦查队,只能将这一袋纳豆冰在冰箱,保管15天以后如果没人领,就必须通
报督察组销毁。
不过不要以为警方口中的“销毁”就是直接丢到垃圾筒,在销毁拾得物时必须全程录音录
影,再将录影光盘、公文汇整给分局督察组存查,这样的程序与保管成本也远远超过了一
袋纳豆的价值。
千奇百怪的拾得物都有,例如之前民众为了恶整派出所,天天在路边捡发票、零钱报案,
基层警员建议,拾得物目前有民法跟刑事局的作业规定,但是如果真的要拍卖这些物品,
可以由中央或是地方政府设立拍卖平台,汇整全市500元以下的拾得物,降低各分局的成本
消耗,也不会因此对拾得物头痛。
纳豆这么好的食品别乱销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