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2工厂违反水污法 环保局重罚将负责人送办
环保局稽查人员检查废水槽体功能。(环保局提供)
2020/11/20 16:30
〔记者万于甄/台南报导〕台南永康一家金属表面处理厂在7月时废水处理设施已被勒令
停工,但业者无视法令,竟私自继续操作设备,环保局人员本周一连2次稽查都发现业者
未停工,19日除依水污法开单告发外,也将负责人前后送办2次,另该工厂未提出废水贮
留许可申请,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指出,19日执行夜间稽查时,查获永康区2家工厂严重违反水污法及废清法,一家
为金属表面处理业者,另一家则是食品工厂,其中,该金属表面处理工厂其实今年7月份
,废水处理设施就被勒令停工,期间共进行6次稽、巡查作业,上个月底发现水质监测数
据异常后,3日曾安排联合稽查未果。
环保局后续在16日会同南区督察大队及保七总队联合前往稽查时,发现该工厂未遵循停工
命令,当场将负责人移送侦办,孰料,19日再度夜间稽查,该厂商仍旧未停工,且业者未
提出废水贮留许可申请,环保局除依水污法开单告发外,二度将负责人函送台南地检署。
另外,食品工厂今年10月曾经因违反水污法遭重罚405万,19日夜间稽查时仍发现厂商未
妥善收集废污水,导致污水溢流在厂区内,虽未排出厂外,但仍违反水污法规定,环保局
除命其立即改善外,也依法开单告发,最高可处开罚600万元罚锾。
环保局也指出,2家工厂现场均未依规定贮存废弃物,食品工厂更有废弃物与上网申报不
一致的情形,明显违反废清法规定,最高可开罚新台币300万元罚锾;若再有类似情事,
可按次连续处罚,呼吁事业单位千万不要抱持侥幸的心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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