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闹诊所 台南检举达人“苏大妈”判刑5月定谳
2020/11/11 17:40
〔中央社〕台南检举达人苏宝兰107年间大闹复健科诊所, 朝正在执行医疗业务的物理治
疗师开启闪光灯近距离拍摄并咆哮谩骂。 二审依医疗法判苏宝兰5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
驳回上诉定谳。
全案起于民国107年9月间,苏宝兰前往台南市一家复健科诊所,抱怨先前的柜台人员、医
师态度不佳。柜台人员见状退挂号,苏宝兰心生不满,直接走向治疗区,质问在场何人为
主管,要求主管出面。
当时正在为病患治疗的林姓物理治疗师要求苏宝兰离去,苏女拒不离开,持移动电话拍摄
正在治疗病患的林男,多次开启闪光灯并近距离拍摄,经林男制止仍不停止,并在旁咆哮
、谩骂,与其他病患发生争执,经警到场逮捕。
一审台南地方法院依医疗法妨害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罪,判处苏宝兰有期徒刑4个月,
得易科罚金。
案经苏宝兰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但苏宝兰108年9月间具状,以罹患
脑震荡无法思考须休养4个月为由请假而未到庭。
二审认为, 苏宝兰108年8月间曾到寺庙抗议鼓声太吵,9月间又以手机拍摄违停车辆,媒
体均有报导,因此难以认定苏宝兰行动能力与认知功能有受到病症影响,既经合法传唤,
却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庭,因此不待陈述,迳行判决。
二审审酌,苏宝兰不尊重诊所医疗专业,动辄指责诊所人员,无视医疗人员与病患权益,
改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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