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电风扇公司欠税86万拒缴 陈姓实际负责人被管收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七股区1家经营电风扇生产制造之公司,欠缴2008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等计86万元
逾期不履行,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调查发现陈姓实际负责人有陈述虚伪不实,涉嫌隐匿公
司财产,符合“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等事由向法院声请管收获准,并解送台
南看守所附设管收所。
台南分署指出,该公司经移送机关财政部南区国税局佳里稽征所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
南分署强制执行,欠缴金额新台币86万元。行政执行官吴俊青调查发现,陈姓实际负责人
(男,65岁)借用位于台南市七股区生产电风扇的1家公司厂房,登记设立其公司,从事
电风扇生产制造,公司由陈男负责经营管理,并利用所属员工及其眷属之名义登记公司人
头董事,以规避纳税义务,执行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08年度有营业收入3800余
万元及流动资产2700余万元流向不明。
台南分署于8月18日以公司法第8条第3项公司实质董事之身分通知陈男到场说明,陈男全
盘否认知悉公司财务、业务、人事及营收状况,撇清所有责任。行政执行官讯问后,依据
关系人之证词,认定陈男为实际负责人,其陈述虚伪不实,涉嫌隐匿公司财产,符合“显
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之管收
事由,将陈男移送台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于晚上6时40分许,裁定准予管收并解送台南
看守所附设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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