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院外开车撞死妻子及律师 警证述一开始即认定杀人
男子洪当兴前年7月间和分居的妻子李怡慧、律师黄政雄在台南地方法院调解离婚后,愤
而开厢型车在法院外撞死李、黄,一、二审均被依杀人罪判死刑,最高法院认为,洪男是
否自首尚待厘清,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今天审理,再传7名员警及法警,员警证述,依
现场传回讯息,及洪与李为夫妻关系,一开始即认定洪有杀人故意之嫌,当初制作笔录案
由即为杀人。
然而,洪当兴却指出,警方一开始是以伤害案侦办,现场传回讯息后,之后才改为杀人案
,重新制作另一份笔录。制作笔录的曾姓员警及赖姓女警均否认此一说法,女警说,当时
还由她宣誓其相关权益。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审判长询及,曾所作笔录询问洪“如何杀害黄政雄与导致李怡慧受伤”
,何以认定“杀害”。
曾表示,制作笔录前,与洪聊了一下发生经过,也看过监视录影带内容,虽然光从录影画
面无法判断是否杀人,不过,从现场传回讯息,洪及李为夫妻关系,律师在离婚调解庭言
语攻击洪、妻子口气不好,且黄已死亡,当下即认定洪有杀人故意之嫌,不可用伤害来
办。
检方询问曾说,洪当下表示要吓吓他们,不小心撞上来,为何不会认为仅是恐吓呢?曾表
示,当下人都死了,不会用恐吓来办。
曾强调,制作笔录案由一开始即是杀人。王姓所长及赖姓女警表示,接获案件后,依其经
验法则即已起疑,因此,交通小组将案件交给派出所处理,合理怀疑杀人,不是车祸。
https://udn.com/news/story/5612/4614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