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原文可参见#1UkuZKLx,原文作者npfi,文章标题:shin20gn网友买个东西、却冲康
我母亲。本文依板规1-11之刊登不实资讯为由撰写此文回复,希望据以说明事件经过、提供
双方说法,以兹板友厘清事情状况,本人也会对板友所评断的本人之过失进行深刻反省检讨
。)
大家好,我是S小姐,因友人没有ptt帐号,还是由我代为发文回应。
首先很抱歉让这段纠纷占了台南板的板面,原已不想再回应n先生(npfi板友)过于偏激
的站内信,不料事情却演变成被发文公审。关于事情的原委在我寄给n先生的站内信中已经
说明的很清楚了,也解释了友人检举的当下并不晓得该摊贩是他母亲且已经致歉,很遗憾没
能让n先生理解我们述说的事情经过,也未能平息其怒火。
https://imgur.com/a/9YFSeBK
(注: n先生原文中有关站内信的部分有一封忘了贴上,在此帮他补上。上图为n先生寄来之
最后一封站内信,因有感于n先生已经无法平心静气的谈论事情,故此信件我最后亦未再答
覆。)
当日我与友人驾车到指定地点面交,是停靠在7-11旁某店面的骑楼摊贩前(先澄清一下
,友人检举的项目是“于骑楼违规设摊”,非n先生指称的“一楼店面”),又该处为红白线
交接处,红线设置于7-11正前方转角处,而摊贩前即为红线终止处。
(此处借用一张板友神到的照片,为免再起争议已将摊贩名称及周遭街景、车辆以马赛克处
理,只是希望能让板友们了解相对位置)
https://imgur.com/nmhk3JA
https://imgur.com/a/MFW6mlT
由于一开始约的7-11门市前有划设红线,所以才选择临时停靠在一旁某店面骑楼的摊贩
前方,当时我在车上拨电话给n先生之际,看到旁边摊贩老板(即n先生母亲)脸色不友善的
直盯着我们,我请驾驶友人看看车外情况后,便分心于拨电话联络卖方n先生。友人下车查
看情况时,摊贩老板(即n先生母亲)当众开口大声喝斥“你不能后退一点吗?”,也正因为
这句话,友人才晓得摊贩老板(n先生母亲)希望他将车辆往后移动,而n先生母亲从头到尾并
没有提到“怕你们被检举”等字眼。(顺带一提,n先生第二次站内信中称妈妈说从头到尾没
有跟友人说话,与一开始说的“好心叫你们往后”,言词上显有矛盾,无法确定n先生母亲
向n先生所叙述的内容为何,也无法确认n先生转述母亲的话是否有出入)
友人因该摊贩态度、语气不佳才一气之下迳行检举(检举的理由和项目请务必参见后文
),我事后得知也已经有劝他脾气不要那么冲了,关于这点我个人很抱歉,因专心于面交及
搬运物品而没有及时留意到旁边的状况,未能劝阻事情的发生。
言归正传,友人表示绝对可以理解摊贩(即n先生母亲)可能觉得停在摊位前会影响生
意,才开口希望他将车辆往后移,但同时也觉得若是不希望车辆停在摊位前可以和颜悦色好
好地说,相信大多数用路人也能理解、彼此体谅,但实在不需要用这种态度、语气来应对,
毕竟道路的使用权并非摊贩或店家独有,禁止他人停靠路旁并非理所当然,且实际上当时并
没有要久停,只是想面交东西,结束后就会马上离开了。
基于以上的观点,友人才会一气之下依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1、3、
10款”迳行检举该摊贩违规事实,并非针对该路段所有摊贩或店家,也绝不是会有事没事整
天检举别人的人,又何来n先生站内信中所叙述的“买个东西买到要弄死整条街”一说。而
n先生指控友人在街道徘徊好似看好戏,这点我在站内信中也已经明确回应过“友人表示是
想确认警察有没有到现场处理”。
至于n先生指控友人汽车违停红线的部分,因为n先生不是提供完整的监视器影片画面
,且原文截图中的后车灯警示灯尚未熄灭,因此尚无法确认该截图是否是友人停靠路边准备
进行倒车时的画面,假设车辆停止后真的有压到部分红线,n先生要凭手中监视器影片迳行
检举的话,我方必定敢做敢当、绝不推拖!遵守法令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若警
方判断有违规事实必定会依法缴交罚锾、承担法律责任。又若n先生母亲真的只是单纯秉持
“好心提醒”的想法要友人倒车,而致使双方有误会产生,我也再次向n先生母亲说声抱歉
。
至于有板友敲碗的行车记录器画面,因为画面中有街道路名、当事人及不相干路人经过
,担心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肖像、肉搜或网络霸凌,几经思量可能还是先不提供了,在此跟
板友们说声抱歉。
本人很开心和n先生交易,n先生当下热情的态度并主动协助我将东西搬上车,是令我
很感激的,不过事情发展至今,最后还是觉得,交易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一方支付价
金、一方给予物品,谁都不希望衍生其他无关的争议。至于友人检举当下由于实在无法意料
到该处是n先生母亲设立之摊贩,才因而产生该等纠纷,并非与n先生交易过程不愉快才故
意“冲康”,实在不必将交易和此次纠纷混为一谈,更遑论“报复行为”了。此外,n先生
原文的文末提到“恩将仇报”四个字,我还是认为有点言重了,事实是我向您购买物品、并
非您赠与给我,而您却用“恩将仇报”来形容,且检举的并非我本人,而您公开的却是我的
帐号,仇恨意味已经过于浓厚。我能理解您心疼母亲的心情,也已和您道歉过了,能说的站
内信中都跟您解释过了,但解释、道歉的再多若您听不进去也是徒劳,我也无力再多做回应
了,若造成您们的不快一样再次跟您们说声抱歉!
再次为此次造成板上风波致上真挚的歉意,也谢谢板友们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