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盒高级口罩1500元!药局喊冤提告“3层医用+1层” 台南消保官:要查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民众在网络爆料台南市有药局哄抬口罩价格,1盒卖1500元,黄伟哲市长要求消保官彻查
,经约谈业者,业者指称贩售的口罩较一般3层医用口罩多加1层,且具有奈米银离子成份
,成本远较一般口罩还要高,针对网友于网络上爆料,业者表示已向警方报案控告网友妨
害名誉。
台南市消防官指出,虽然业者提告自清,但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仍要求业者在10天内检
具进货证明,厘清疑点。
据了解,有民众在脸书爆料在南区某药局1盒50片口罩售价1500元,疑似趁机哄抬价格,
消保官31日下午前往业者营业处所查核时,据业者表示,口罩品质不一,他们贩售的医用
口罩较一般医用口罩更高级,向代理厂商订购时,代理商建议售价即为每片30元至35元不
等,因此才订出一盒1500元的售价。
市府指出,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黄伟哲市长已经要求消保官除就网络爆料、民众检举陈
情哄抬价格部分实地进行查核了解外,亦应主动就台南市的药局、卖场、夜市摊商贩售价
格进行了解。
市府再度呼吁民众如果亲自遇到哄抬口罩防疫物资价格应向相关单位提出检举,让权责单
位展开稽查。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不宜散播此类未经证实的讯息。
关于疫情、防疫物资价格等讯息揭露应审慎查证,切勿恣意散布不实讯息或谣言,乱传播
未经证实之疫情相关讯息,就哄抬口罩价格不实的讯息于网络上乱爆料,可能涉及妨害名
誉的刑责;至散布不实的疫情讯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会蒐证,移送法办。而依传染
病防治法第63条规定,最重可罚300万元,请民众勿以身试法。
对于口罩业者如哄抬、囤积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价格,将涉及刑法第251条意图抬高交易价
格,囤积民生物资的刑责,且依公平交易法规定最重可裁罚至5000万元,呼吁口罩贩售者
应共体时艰,口罩售价应以进货成本及合理利润为据,避免不当调涨或联合哄抬口罩价格
。
消费者如购买口罩时可索取发票或收据,倘依经验研判,业者涉有囤积口罩或不当哄抬口
罩价格之嫌,可直接拨打检举专线“1950”提出检举,共同监督口罩市场售价,遏阻其飙
涨,致力维持市场之安定,避免有不当积存及哄抬价格之情事而触法。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news_id=1635574
好奇搜寻了一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https://shopee.tw/amp/高科技奈米银离子口罩-i.2654403.151718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