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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9:17:22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前议长李全教涉议长贿选案,被检方依违反选罢法
起诉,移审法院后裁定15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迄今,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判刑4年、褫夺公权5年,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今天台南高分院更二审认为李全教共同预备在议长选举、
对于有投票权的市议员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改判有期徒刑9月、褫夺公权3年,
检察官可上诉;李全教不得上诉。
对于李全教更二审判决结果,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林仲斌回应说,检察官需等收到判决书检视内容,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这件曾震惊全国、引发时任台南市长赖清德不进议会234天的案件,
是李全教与同案共犯罗进生、卓华民共同于2014年9月11日(议员选举前)
对议员参选人谷暮.哈就方面行求贿选,李全教以“企业家赞助”、
“搓退另一位参选人,让谷暮形成同额竞选”条件,要谷暮.哈就在议长选票支持李。
同年11月29日议员选举后,李全教与谷暮都当选议员,
李全教找熟悉谷暮挚友黄羚轩的前南县议员吴春成,透过黄羚轩约出谷暮餐叙,
席间,谷暮告诉吴春成说,选举时她未接受李全教的条件,
李全教转而支持其对手的种种恩怨。吴春成回应说,政治没有永远朋友也无永远敌人,
不要把选举与李全教的过节放在心上,先给一半、选后再给另一半,
钱不要傻傻放在家里,李全教阵营已掌握4位民进党籍议员,如有意愿,
会请李全教直接与谷暮联络。谷暮闻言以“我回去考虑”敷衍吴春成,
事后未再与他联系,李全教、吴春成止步于预备行求阶段。
更二审认定,李全教指使共犯罗进生、卓华民,
及李全教指使共犯吴春成虽有分别对市议员谷暮.哈就表示“企业家捐献”、
“同额竞选”、“选前一半、选后一半”等语,向谷暮.哈就探询卖票意愿,
但谷暮.哈就都予以拒绝,所以是仅在于预备行求阶段。
更二审合议庭表示,罗进生、卓华民及吴春成对谷暮.哈就所表示的
“选前一半、选后一半”等语,仅属劝诱,尚未形成对价,应评价为行求要约之诱引,
行为历程仅达行求之准备,应论以预备行求贿赂罪,所以撤销改判。
李全教则否认委托他人以“企业家赞助”、“同额竞选”利诱,
要求谷暮.哈就在议长票支持他。李全教和辩护人强调,他未曾委托任何人向谷暮请托,
而且在检方相关事证中均未有所谓“企业家赞助”、“同额竞选”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