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七死》佛堂7焦尸案 纵火曾男羁押禁见
曾姓嫌犯声押获准。(记者万于甄摄)
2019-12-15 01:10:36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曾男犯下佛堂纵火案后造成7死,虽然他在案发后向警方投案,
不过法官认为曾男有逃亡疑虑,因为未来曾男不仅面临纵火罪、杀人罪刑责,还面临钜额
民事求偿,且曾男与现居地的地缘关系不深,才认为曾男有逃亡疑虑,因此以刑诉法101
条裁定羁押禁见。
刑诉法101条的羁押法令是为了保全未来法律程序能够完备,如果是重罪,或是有逃亡、
串证的疑虑,就能够羁押,但大法官释字第 665号解释,不能以单一重罪作为唯一羁押要
件,除非有事证证明嫌犯有串证、逃亡才符合101条的立法宗旨。
曾男在犯下纵火杀人刑责5年以上的重罪后,曾经停留在现场观看火灾,但事后却向警方
投案,检方以在现场逃亡这个理由认为曾男有逃亡可能,向法院声请羁押,不过法官认为
,曾男不仅有刑责,还有民事责任,加上地缘关系不孰悉,可能会逃亡,因此认为符合刑
诉法101条,裁定羁押禁见。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009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