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台南的朋友大家好,这件事困恼我和家人已久,
想问问看住台南的各位是怎么处理的,
我住在台南旧市区,以前家里处理厨余的定义和方式很简单,
只要是有机废物像是果皮、剩饭剩菜、还没坏的肉类等等..
这一类都会丢进去厨余桶,等垃圾车来直接上车(进厨余桶)。
当然落叶枯枝这种虽然是有机废物,但毫无疑问会丢一般垃圾的部分。
但问题就在于最近这一两年,我家人说明有几次处理厨余的时候被清洁人员当场告知,
喊说果皮(像是橘子皮或者是香蕉皮)或者是切下来菜根之类的东西不是厨余,
要他倒进垃圾,说只有剩菜剩饭才能进厨余桶。
这一点让我非常混乱,我还特地查了台南市环保局的说明
网址如下:
http://tnepb-kitchen.clweb.com.tw/mode02.asp?m=20150526161126239&t=list
明明就有分成"可堆肥"和"可养猪"的类型,
那到底是要不要特地把"可堆肥"留下来特别处理?
还是真的按照清洁队员的说法,直接让他进一般垃圾就好,
想要问一下住台南的各位都是怎么处理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