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我也想回一下,之前朋友在一家连锁早餐店上班的惨况,
月休四天,一天八小时(面试虽说收完就可以走,但几乎很少)
薪水是最低薪资23100,还要扣劳健保,有全勤一千,但迟到一分钟就没了…
我现在看到大家的讨论串才想起来其实这样也是违法吧(?
因为基本工资是以每个礼拜40小时去算,朋友这样工作时数48小时照理应该要有加班费,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2/
三节无礼金,偶有礼品(月饼),感觉很心酸耶@@~幸亏已脱离苦海!
我不知道南部跟北部的行情是不是一样…因为不是我的事情,我也没立场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