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嫌他人机车停太歪 强锁车轮 检认定没罪
2019-09-19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故意把他人停在路边的机车锁住,让车子动弹不得,司法认定锁
车人没罪!
锁车男遭提告强制罪
林姓男子在路边停机车时,不满曹男停车方式太歪斜,上前劝阻遭曹反呛,林男为给曹男
教训,拿机车大锁锁住曹男机车的车轮,事后遭曹男提告强制罪。检察官认为,强制罪须
以“人”为要件,林男锁车时曹男不在场,不构成“对人”施以暴力迫使做出无义务的事
或妨害他人权益,依此不起诉。
此件停车纠纷发生今年6月7日,当时互不相识的林男与曹男,同时在台南市健康路一处路
边机车格停车,40多岁林男要曹男把车子停好,曹认为自己停车方式没问题,且他马上会
回来牵车,反呛“关你什么事?”即离开。
林不满曹的态度,竟拿自己的机车大锁锁住曹男的机车车轮,等到曹男回来牵车,发现轮
子被上锁,无法骑走自己的车;曹报警后,监视器画面显示是林男锁他的车,对林提告强
制罪。林男到案承认为了出一口怨气而锁车,想想对曹男很不好意思,讯后遭法办。
强制罪 对“人”不对“物”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侦查认为,刑法304条对强制罪的规定,是要以强暴、胁迫使人做出无
义务的事,或妨害他人的权益;强制罪的对象是“人”,不是对物品。
检方表示,林男上锁时,曹男不在现场,不算对人做出强暴、胁迫的行为,虽然林男的做
法很不好,但没有刑事责任问题,所以做出不起诉处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1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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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看到汽车违停就锁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