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7 19:53联合报 记者吴淑玲╱即时报导
台南市陈小姐向本报投诉,上周六下午3点多,和从北部南下的朋友共4人,慕名到新营区
太子宫斜对面一家牛肉面老店用餐,因为天气炎热要求店家开冷气,老板以非营业时间开
冷气要加钱,结帐时多了一笔30元吹冷气费用,陈小姐认为老板事前有告知要收钱,但未
言明多少钱,且用餐只花半小时就收30元太多,控诉店家太恶质。
该牛肉面老板娘表示,陈小姐4人进来用餐,她先开电扇,对方要求开冷气,因不是用餐
时间(上午11点半至下午1点半),若是店内有二桌或三桌客人,冷气会提前及延后半小
时开放,但当时只有陈小姐一桌消费,陈小姐还未点餐,先告知如果要开冷气要多收一笔
费用,陈小姐当场也同意,但昨天却又到店里指责说收30元太多,对着店内猛拍照说要让
店开不下去,她很无奈已诚实告知,当时还有其他员工在场可以作证,陈小姐也可以选择
不用餐,没想到事后又来指责。
陈小姐说,“不是钱的问题 ”,当天他们点了三碗牛肉面及一碗其他面,还有小菜及一
罐啤酒,结帐是530元,其中30元是多加的冷气费,事后她越想越不舒服,和朋友提起,
大家都认为店家开店做生意,怎么能这样另收客人30元的冷气费?“我们社会不是这个样
子的”,希望让社会大众评评理。
台南市政府法制室消费者保护官室主任杨璿圆表示,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消费纠纷,但如
果店家已有告知 ,消费者也没有拒绝的意思表示,代表双方对额外收费是同意的,口头
约定契约也是成立,买卖是欢喜甘愿的,顾客对被多收30元情绪上咽不下这口气,但若能
举证有事先告知,店家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只是情理上比较说不过去,因夏季一度电约
6元,收30元可能有点多,建议比较好的作法,店家可以明定打烊时间,或是明确标示用
餐离峰时间要另收冷气的费用,私法自治原则买卖交易是你情我愿,店家可以不卖,消费
者可以选择不吃。
https://tinyurl.com/y6nwqp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