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小五男童遭棚架压死 律师:“这些人”恐有刑民事责任
新闻内文: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安平亿载国小五年级吴姓男童在渔光岛月牙湾遭竹棚架
压死案,律师江信贤从民、刑事责任角度分析,相关人士、单位可能需要负起的责任。
江信贤指出,第一是老师部分,老师带学生到该地户外教学,当时天候是可以下水,老师
把男童留在岸上等待、却遭倒下的棚架压死,看起来老师应没有过失责任。
第二是棚架的使用者、所有权是帆船委员会会员们,委员会对棚架安全性具有管理维护责
任,如今棚架安全出现缺失、倒塌压死学童,帆船委员会恐怕有过失致死的刑事责任。
江律师说,第三是民事责任部分为棚架是帆船委员会的会员利用港务公司所有的沙滩土地
搭建作为会员们使用,因此棚架倒塌导致压死人,帆船委员会与搭建棚架的会员会面临民
事责任求偿问题。此外,台南市府是建筑物建照的审核管理监督单位,这棚架原本就有危
险问题,市府早有计划拆除,如市府能充分举证已经善尽对帆船委员会安全管理棚架的监
督责任,才能够免除国赔责任。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820603
市府早有计划拆除,如市府能充分举证已经善尽对帆船委员会安全管理棚架的
监督责任,才能够免除国赔责任。
有没有律师义务帮助吴姓男童家长?
http://blog.udn.com/ccpou/12733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