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asebf.com/2019/04/03/sentening_factor/
一起读判决今天法普了这个案件
法官的量刑必须考量许多因素, 而这些在判决书里都会清楚交代
判决书可以直接在司法院检索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对每一个关心的人来说, 好好知道判决的依据与理由真的很重要
免得因为记者不够精确甚至恶意地截取而被误导了
也推荐使用以下两个网站作为日常阅读来源
一起读判决 https://casebf.com/ 与 法律白话文运动 https://plainlaw.me/
※ 引述《qq204 (好想放假...)》之铭言:
: 宅男勒学妹“污辱尸体”焚尸免死! 法官:当过风纪股长可教化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02/1413346.htm
: ▲黄男供称是在自己的租屋处将学妹勒死性侵。(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 图、文/镜周刊
: 案件发生于2015年间,台南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大二生黄仲佑勒毙死者竺女后,利用机车载
: 运尸体,骑了五十多公里,从台南至高雄柴山上丢弃焚尸。嫌犯眼见事迹败露,向警方供
: 称是因为爱不成愤而行凶,眼见学妹尸体尚有余温,还性侵得逞。
: 检方会同法医相验,发现女大生全身90%烧烫伤,左手腕处还有一道割伤,经法医检视后
: ,确认女大生被黄嫌徒手掐死。但他究竟是性侵杀人,还是杀人后奸尸,则难以定论。
: 但证据会说话,警方现场采证,黄嫌宿舍为简易木板床,法医勘验尸体,依照死者的胸部
: 、大腿内侧瘀青的相关迹证,发现与嫌犯供词相反,怀疑死者生前即遭性侵。
: 不愿具名的检察官指出,若先杀人再奸尸,触犯刑法第271条“杀人罪”及第247条第1项
: 的“污辱尸体”罪,前者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可处有期徒刑6
: 月以上、5年以下;但如果是性侵再杀人,就触犯刑法第226条之1的“强奸杀人”罪,处
: 死刑或无期徒刑,嫌犯是否为规避刑责而避重就轻,不得而知。
: 但本案经过法院审理,最终采信黄嫌供词,法官认为是先杀后奸,以杀人罪以及污辱尸体
: 量刑,也考量黄男高中时曾担任过风纪股长,有教化可能,判无期徒刑,污辱尸体两年多
: 徒刑,逃过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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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刑理由没有最扯,只有更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