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欠40万没钱还 恶情郎竟逼女友下海卖身抵债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686014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40多岁的女子可可与男子阿志交往,交往期间女方向男友借款
40万元,后来可可欲分手求去,阿志要求须还欠款、并说“如没钱还,靠身体赚钱来还”
。可可被迫下海卖身,前后1年多卖淫赚了57万多元都分钱给阿志,可可最后藉著1名男客
协助逃离火坑。台南高分院判推女友下海赚皮肉钱的阿志10个月徒刑,此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可可与阿志交往约两年多时间,后来可可觉得与男友不太合适,跟男友提分手
,阿志跟可可说“那两年来向他借的40万元必须要还”,如果没有钱还,那就去靠身体赚
钱或是借高利贷来还他,钱要还清了,才能跟他脱离关系。
可可为了偿还欠男友的债款,不得已只好同意男友要求,阿志即与1名身分不详的应召站
业者小高安排可可从事接客卖身工作。
据了解,可可从2013年10月初到2015年4月下旬,分3阶段分别在南市中西区1家饭店、北
区西门路1处大楼日租套房、市区内不详饭店、护肤馆与不特定男客从事性交易,每次交
易代价从2500元到4000元不等,可可与男友虽可分得1300元或1000元,但这钱几乎都归阿
志所有。
法官查出可可答应男友与不特定男客从事性交易的时间至少有518天,这段时间阿志共从
女友身上拿走57万7100元皮肉钱。后来,可可没有意愿继续卖身,2015年4月22日凌晨,
可可利用与相识的男客见面机会,请男客带她离开火坑,并报警揭发这桩恶情郎逼女友下
海卖身的血泪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