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8/09/16下午至苏菲亚珠宝新光三越西门店取订作的钻石项链,
结果今日正常配戴ㄧ天回家(无任何剧烈动作),
刚刚洗澡前取下时发现旁边的一颗小钻掉落且遗失,
去电询问,专柜小姐告知我需送回确认,
且需跟我收补钻费用...
翻开昨日专柜小姐给我的购买明细,
里面写购买日期为2018/09/11,
但我实际为昨日取货,
且为ㄧ个月前2018/08/16至柜上购买,
想请问这样消费者的七日保固期怎么算呢?
专柜小姐ㄧ直跟我说妳取货时是正常的,
所以要收补钻费用...
可是我正常配戴ㄧ天即掉钻,
不是产品品质问题吗?
请问各位版友,
如是这样有任何消基法保障吗?
还是真的要摸摸鼻子付这笔费用呢?
先谢谢各位版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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