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版友乡民大家好
想问问大家意见
简单说明一下状况。
A是绿灯走斑马线的内人
B是开车绿灯左转的男子
在一个有红绿灯的约12公尺路口。
撞击点约在行人直行的斑马线1/2处。
两照为同方向但汽车左转,所以是由右后方被撞击。
车速不快所以仅有擦、挫伤,跟财损。
进行两次检查医药费约1100
财损约一份便当、饮料跟拖鞋坏掉约1000。
请问这样要请B赔5000是合理的吗?
因为有试着沟通,对方只想赔医药费1100实支实付。
如果对方这样、我们只能以刑逼民了吗?
还是就1100收了就算?
可我们也不能白白被撞啊?
请各位大大赐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