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风雨大家好自为之了...
不好意思让我问一下那个 放假的问题
我从主管机关那边得到的理解是
就算主管机关说到达什么标准可以放假 或是公布放假
到底能放假不能放假真正有决定权的还不是主管机关
譬如当天台风假发布
还是被call
你只能自己决定要去不去 去了自己负责
不去就
台风假比较请假不计算薪水+不影响全勤等
也就是即使政府宣布有一个状态可以让私企不上班
可是私企在立场上是与当事人你我缔结服务劳动契约
干政府p事喔...
干政府p事的只有 劳动法令上明载的东西他才会出手
回到你我身上
我怎么觉得好像有些乡亲或朋友以为 这种台风假 灾难状态假
是比照国定假日还是例假日
还要搞双倍还补假什么的
我该注意什么?
※ 引述《venusscar (我爱Dior)》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BSz8bvk.jpg
: 市政府刚刚传来讯息
: 已经发布大豪雨特报
: 先前看到推文说这样就达放假标准
: 想请教“大豪雨特报为放假标准”的准则是从何而来的?
: 若真有法规根据
: 政府真的能不放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