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报
新闻标题:收到2007年停车补缴单 南市成功里长:政府昏11年突然醒了
新闻内文:
台南市仁德区成功里长郑晴而今天收到高雄市交通局催缴通知,他打电话查询后,才知道
原来是其中有一笔2007年2月份未缴的停车费30元,被开罚单300元,郑晴而说,印象中已
经缴过,打电话询问对方说是根据电脑的记录,因钱不多就去缴停车费及罚款,但还是觉
得太离谱。他讽刺说,他的例子告诉大家“这个政府昏倒了11年,还是会醒过来的”。而
法律有追诉“期限”,政府要跟你收钱是“无期限”。
郑晴而说,印象中当天去高雄后,有一笔停车费回到家中,立即就去缴款了,后来也从未
收过催缴费通知,没想到经过了11年后的今天 ,却收到逾缴的罚单和缴费通知。所以提
醒大家任何跟政府相关的收据,务必保存好。今天真的是“亏鸡佛来爹”(crazy friday
疯狂星期五)。
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车管理中心的缴费办法,逾缴费期限未缴纳者,将以平信方式通知
汽车所有人于7日内补缴,并收取工本费15元。民众可于收到催缴单后于催缴期限内持单
至超商缴纳,逾催缴期限仍未缴纳者,将以双挂号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于7日内补缴,并
收取工本费50元。经前项通知后逾期仍未缴纳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规定处
罚锾300元,并追缴欠缴之停车费及催缴工本费。
新闻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263992?from=udn-catehotnews_ch2
经过了11年后的今天 ,
却收到逾缴的罚单和缴费通知。
这是效率太高还是太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