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标题
“表”女不是“婊”女也有事 阿伯被判拘役58天
2.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同是羽球社球友的郑姓男子(约50岁)与黄姓女子,因为1支羽球拍结怨,去年9月30日晚
,郑男持红漆在黄女轿车车身喷漆涂写“表女”字样,黄女报警处理,经警调阅监视器清
查始知是郑男所为,黄女对郑男提告毁损与公然侮辱罪,日前台南高分院判郑男拘役58天
,可易科罚金5万8千元定谳。
判决指出,郑男虽坦承犯行,但否认公然侮辱,辩称因黄女偷走他的球拍,要求她出面处
理,但黄均未理会,喷“表女”二字是要她出面处理此事,且他与黄女都是钟表羽球社社
员,所以才称黄女为“表女”,并没有辱骂的意思。
法官认为,“婊女”指的是“卖淫女子、娼妓”,在社会一般评价上,带有侮辱、贬抑女
子之意,可以令听闻者感到不悦、难堪,甚至人格遭受攻击,足以贬损名誉及尊严评价。
虽然郑男喷漆涂写“表女”,而非“婊女”,但从其读音与“婊女”相同,已使人联想是
“婊女”之意,对郑男辩称“表女”并非指“婊女”是卸责之词,无足采信。
一审法官依毁损与公然侮辱罪判应执行拘役95天,可易科罚金9万5千元,郑男上诉,日前
台南高分院认为毁损与公然侮辱罪是同一行为触犯两罪,改从一重罪判刑,依毁损罪判郑
男拘役58天,可易科罚金5万8千元,全案不可再上诉。(刘荣辉/台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5/137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