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小弟回想起我之前从高雄骑台1回台南时,在大同路近大林路口的那个路段
因为内侧车道的一辆改装跑车没打方向灯就紧急右转,害我机车急煞
当下是发出了非常刺耳的那种刹车声(就我们常听到车祸碰撞声音出现前的那种尖锐声音)
我也有一瞬间发现自己龙头握不太稳,但好歹是两脚用力往地上一撑,这才稳住了整台车
没有自摔
但是拖鞋鞋底也几乎被磨烂了
小弟我想问的是,假设我今天并没有稳住,因为这样的关系而自摔
那辆任意变换车道的轿车车主会负赔偿责任吗??
ps 当时垂直车距应该不到1公尺,对方也不是慢慢转,切换车道的速度大概就在1~2秒以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