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连结出处:https://goo.gl/CYgmcR
1.媒体来源:苹果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永康警遭拖行击毙通缉犯 警署力挺警员执法
台南市永康分局警方今上午9时许,循线到台南市区一处知名肉粽店,埋伏查缉翁姓窃盗
通缉犯,但翁男见警方上门竟发动车子企图逃逸,员警趴在他车上制止翁男驾车逃离反遭
拖行,2名支援员警见状开6枪制止,造成翁姓通缉犯胸部中弹,送医不治。相验确认子弹
从右进左出贯穿胸部,心脏大失血致一枪毙命,另名男子则趁隙逃逸。
对此警政署傍晚发布声明:警政署强调,极为重视员警使用警械及执勤安全问题,除警械
使用条例外,另订定警察人员使用枪械规范及执行职务相关盘查程序等作业流程,供警员
遵循。
警政署指出台南永康分局缉捕通缉犯开枪一案,员警已确认犯嫌为通缉,属于逮捕程序,
员警为遏止通缉犯逃逸,与犯嫌在车门已打开之际,双方拉扯,员警欲取下犯嫌钥匙,属
逮捕通缉犯之必要的强制手段,警方为阻止犯嫌逃窜时可能暴冲伤害路人,实在是当下不
得不的关键决定。
警政署解释:现行盘查拦检人车虽有原则性规定,惟同仁执勤系面对不同危急状况,本案
员警执行逮捕,机警反应处置,警署强调:当下是以同仁及民众安全为最大考量,与一般
路检并不相同。警政署支持同仁依法使用枪械,严正执法,同时也期盼社会与司法能成为
警察执法维护治安的后盾,共同捍卫警察执法尊严与伸张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