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交易] 出国香菸代购

楼主: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18-04-07 02:36:54
※ 引述《pst0726 (Robin)》之铭言:
: 本人4/7-4/10要带团到澳门
: 因为这团都是亲友团全部不抽烟
: 所以想来开个香菸代购
: 若您想要带澳门七星、峰、卡斯特可以私讯我
: 至于几条看情况
: 价格会直接告诉您
: 可以者就交易不可以者就找下一位
: 谢谢~~
: 可以在永康区域面交(大湾佳)
: 或是货运寄送自付运费也可以
菸害防制法第二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第 5 条 对消费者贩卖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为之:
一、自动贩卖、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消费者年龄之方式。
二、开放式货架等可由消费者直接取得且无法辨识年龄之方式。
三、每一贩卖单位以少于二十支及其内容物净重低于十五公克之包装方式。但雪茄不在此
限。
违反第五条或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
处罚。
作者: likeneverdie (ARPU)   2018-04-07 02:49:00
帮高调
作者: lxy8651 (McLarenR)   2018-04-07 02:57:00
警察大人您好!
作者: JOJOttt (嬌嬌打天下)   2018-04-07 02:59:00
备份成功
作者: firestar35 (James)   2018-04-07 10:15:00
高调
作者: c918 (━━(゚∀゚)━━)   2018-04-07 11:07:00
备份成功,帮高调…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13:00
一堆自以为是的,看清楚别人打的,今天我一个人就是带一条,我们是一个团体每个人带一条,谁跟你超过?拜托不要自以为很正义很行好吗?欢迎你去检举我,叫海关查我行李,我很欢迎,如果没有问题,我会顺便告你毁谤侮辱的而且我会请我亲友团一个一个交易,再来看看你到底是多会正义?
作者: finzaghi (琴之森)   2018-04-07 11:18:00
我想比较重要的是无法辨识消费者年龄这点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21:00
我今天根本没违法,我早就已经询问过法律,我根本没违法,要搞清楚如果今天是我一个人带好几条入境那就犯法,再来我也不是一个人把烟转售给别人,我们家族就是大家庭住旁边,你有什么意见,需不需要我们一个人一条交易的时候还要录影给你看?那些自以为正义的人士,在你们网络霸凌的时候,就已经犯法了!别以为别人都无法治你们
作者: Adarren (Last Train Home)   2018-04-07 11:40:00
呃,应该不是带超过,而是在网络上面卖吧?小心为上
作者: s813692105 (淡蓝色忧郁)   2018-04-07 11:41:00
觉得行得正 坐得直为什么要删文呢
作者: yms1202 (鱼_羊)   2018-04-07 11:41:00
疑问同楼上
作者: w790818 (科怪)   2018-04-07 11:46:00
走漏洞被揭露还这么嚣张喔
作者: pst0726 (Robin)   2018-04-07 11:56:00
所以s.y.w大大你们很行? 要吵架是不是?我删文很简单,别人要我删掉请问有什么意见,我他马就是行得正啦,别人私讯我已经到达条数我不能删文?
作者: yamamori (moriyama)   2018-04-07 12:09:00
我来当正义魔人吧,P大你就不用再回复不用再吵架了,其他的人也是人家已经删文了,就不用在那边火上加火,讲一句难听的话,换作是你被人家这样火上加火心情是如何?有点同理心吧!干嘛让台南版变得再吵架版本,你若真得很正义可以像我一样直接私讯他这个可能会有一些模拟两可的问题,而不是在那边转发备份还是什么继续留言谩骂,我今天没有站谁的边我跟这个发文者也不认识,只希望你们可以都停止删除,在这台南版吵架真的很无趣!网络上这样真的已经有霸凌行为,他只有少数人真正帮他,如果今天真的像之前某些艺人网络上霸凌然后自杀什么情况你们负责得了吗?他可能有错 但你们某些人火上加油在那边真的没有比较好,若真的要吵架就私下不要在这边吵!
作者: s813692105 (淡蓝色忧郁)   2018-04-07 12:16:00
我问问题80 我道歉 这社会最不该存在的是发现问题的人
作者: geohrdn (GEO)   2018-04-07 12:28:00
p大还是要小心,只要有人检举,就是1万至5万的罚款
作者: yamamori (moriyama)   2018-04-07 12:28:00
我早上还有看到文章,有看到下面有人留言建议他删除,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8-04-07 12:28:00
你违规的就是[交易]这部分 你PO在台南板就是违规了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8-04-07 12:32:00
其实删不删 个人自由,至少这篇没违规,也刚好“政令宣导”而且国外带烟进来不转售不加价没事,但加价卖就触法。而原啵行为有没有加价卖 ,大家心照不宣,检举什么的能否成功倒不一定就是了。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8-04-07 12:34:00
不 原PO违规的部分是网络贩售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8-04-07 12:34:00
然后原原啵不是帮亲友带,而是上网公告,此举是否真的完全没触法,可能需要专业人士说明。
作者: Phoebe0503 (二宫)   2018-04-07 12:35:00
怎么比本人还要气pupu啊?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8-04-07 12:37:00
然后正义网友还要板主删文板友删友,这部份over了。其实原原啵战力满强的,不用担心Q.Q 我他马都出来了..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8-04-07 12:37:00
如果是代购。帮忙购买。不知道行不行?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8-04-07 12:40:00
触犯中华民国法律我不知道 但一定违反站规和板规了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8-04-07 12:40:00
再看一次原文,原来不是无偿帮带,是“贩售”,没看清楚就参与讨论XD
作者: Phoebe0503 (二宫)   2018-04-07 12:44:00
那个正义魔人管太宽了吧,要不要全部台南版翻一下哪边在起争议,改善一下台南版风气喔!
作者: votewithfoot   2018-04-07 12:45:00
贴个法条可以告毁谤侮辱ㄏㄏ
作者: yms1202 (鱼_羊)   2018-04-07 12:54:00
纯疑问也扫到台风尾,真倒霉(摊手不过如果原原po觉得被80,我还是道歉好了,毕竟有没有被80的感觉是主观感受~
作者: pprisa (AASKA)   2018-04-07 13:21:00
如果代购方有注意不要贩卖香烟给未成年人。也没啥大问题。而且国内香烟要取得太容易了。大家对原po太严厉了只是代购个几条香烟也没确定卖给未成年结果就被围攻了XD
作者: s813692105 (淡蓝色忧郁)   2018-04-07 13:28:00
楼上 网络上禁止贩售的品项可以先去研究喔
作者: c918 (━━(゚∀゚)━━)   2018-04-07 13:32:00
哇靠!原原po犯法了还呛人耶…你真的有查过法律?这是国库署的饮酒贩卖懒人包https://goo.gl/ViG6ur我直接截图 https://i.imgur.com/ll3xejV.jpg你在这边Po代购就是违法的,讲那些543的还想跟人吵架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yms1202 (鱼_羊)   2018-04-07 13:36:00
没人围攻他吧(但如果他自己觉得有被攻击就另当别论)...
作者: pingusister (企鹅出版社)   2018-04-07 13:36:00
网络贩售就犯法了...
作者: pingusister (企鹅出版社)   2018-04-07 13:37:00
这么凶让人好害怕
作者: c918 (━━(゚∀゚)━━)   2018-04-07 13:39:00
我都不知道谁才是自以为很行很正义了XD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7 13:40:00
在台南板卖,但是不能在台南板质疑?条文都贴了,到底哪里看不懂?是亲友护卫队还是法盲?说真的,被指正就是鼻子摸摸态度好点,硬凹很难看
作者: swjlsc (右手赢了)   2018-04-07 13:43:00
长知识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7 13:50:00
然后yam大,你先看清楚是原po先爆气,不然谁谩骂他了?各打五十大板才无趣
作者: pprisa (AASKA)   2018-04-07 13:55:00
大家有没有出国帮亲朋好友带菸酒。当然以法律来看 有买卖就都不行。甚至日本代购药品也都不行。我想说的不是原po没错。而是这件事在你我身边每天都在发生。未成年在杂货店槟榔摊要买菸酒真的ㄧ点都不困难。最后原po也删文了。实在不用穷追猛打来证明自己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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