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 不含一般民生用户
〔记者杨金城/台南报导〕
台南市自今年1月1日起优先针对事业、机关及学校用户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开征
初期可望为市库增加约1千万元收入,为污水下水道系统永续经营迈出一步。
台南市水利局表示,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下水道法中明订用户使用下水道应缴纳使
用费,经依“台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自治条例”报经市议会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
优先针对事业、机关及学校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并以自来水用水量每度10元计费,缴
纳污水下水道使用费者,则免缴纳水污染防治费,一般民生用户不在本次开征范围。
考量部分环保局列管事业排放之废(污)水质近似于民生污水,像是医院、医事机构
、餐饮业、观光旅店(饭店)、百货公司及零售量贩业等事业,为减少事业放流水排入侧
沟影响周边环境品质,市府开放放流水质与民生污水相似的事业,衔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
统,透过缴交污水下水道使用费,由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处理后再排放。
目前已有25家业者成为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用户,事业用户使用费收入概估每年约
800万元,连同机关及学校使用费收入,开征初期可望为市库增加约1千万元收入。
水利局说,目前已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的县市,有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高雄
市、基隆市、新竹市及嘉义县,事业用户之费率分别在5~12元不等,部分县市除了按用水
量计算基本费,另按排放水水质计算处理费用。南市水利局依自治条例规定,计算使用费
费率为每度10元,按自来水之用水量计收,委托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
费,提高缴费便利度。
水利局征得的费用,将应用于污水下水道系统清查检修、水质检测、设备更新、自来
水公司代征手续费等营运管理相关事项,让污水下水道系统永续经营。
水利局强调,目前开征对象仅针对事业、机关及学校用户,不会对家户开征收费。此
外,为鼓励民众主动申请衔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衔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的费用得由市府
支应。
http://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316913
(自由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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