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在台南发生的事情但是还是跟大家分享
出门在外真的多意外
10/10号我家闪光在北部搭乘区间车的时候被邻座的乘客攻击
事情蛮突然的
闪光上车坐下后有闻到邻座的乘客身上有味道
外表看起来也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但是因为怕直接起身会激怒对方
所以闪光稍微思考一下要不要尿遁去厕所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她就被对方攻击了
而且对方攻击的是头部
还好是徒手攻击
闪光当下是失神的状态
等回神过来后发现有其他乘客挡在前面帮忙
也有通知列车长和警察来处理
后来在月台上警察询问时
对方的家属一直哀求女友不要提告
并且表示攻击者有精神病之类的
因为当下女友受到惊吓只想赶快回家
警察留下双方资料后
也有跟闪光说六个月之内都可以提告
后来去医院验伤是没有大碍
不幸中的大幸
意外没有发生前真的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意外会上门
另外跟大家说明一下
现行的精神卫生法其实对于这块是相当模糊薄弱的
首先在精神卫生法中并没有"强制就医"这个名词
只是有条文规定若个案有自伤伤人的情况时才能送医
这其实造成了警察和急救在处理上的困难
像我家闪光这件案子
因为在月台上时
对方已经稳定下来,没有攻击行为
而且家属在旁边
所以警察没有办法把他立刻送去就医
后续如果有提告或是和解时才有可能让这个个案去就医
总而言之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多注意安全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之铭言:
: 如题我包恩
: 现在在新营往盐水的棕区间上
: 遇到一个60几岁的疯子
: 在新营就对一个坐他旁边的新营高工学生大小声
: 从台南市农会骂到南新国中
: 之后听到有人在碎念也直接大声问是不是要输赢
: 说什么他是新营最大尾的还什么东西的
: 现在已经过统联客运了 他还在车上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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