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y0111 (Kay)》之铭言:
: 首先,感谢各位板大们对台南地区劳资状况的关心。
: -后续
: 续劳工局申诉后,于上周五(8/11)劳工局承办人员,向我了解状况后。
: 于昨日(8/17)中午老板跑到我的户籍地骚扰我的家人。
: (理由是我到职时要签家人签连带保人,当时就由我父亲签字)
: 诉说:
: 因为我不按公司规定,发生了事情又不愿好好谈,还把事情惹大,到劳工局申诉,害公司
: 一天损失十几万。
: 诬赖我,向我父亲控诉我都不接他电话(本人肯定,自申请调解当天(7/10)到目前为止,
: 这段期间,我从来没有接到对方或对方关系人的任何一通电话或短信)
: 当时老板手上拿着一些文件,说这些现在害他一天损失十几万,问我父亲要怎么处理。
: 撂话(语带恐吓)说两天后会再到我家,要我父母亲两天内,为我去劳工局申诉公司的事情
: 处理好,不然他要自行处理。(还扯到我父母是怎么教小孩)
: 我知情后,即向住家附近派出所登记今日情状。
: 劳资案件劳工局受理中,后续有状况再向乡民报告。
~~
敬告原PO
(老板当日都没去谁家,人証物証皆全)
你在网络上Po不实与诋毁我人格之言论,
限你立即撤文。
并提出适当之道歉与损害我名誉之赔偿。
否则,将对你提出刑法310条第2项
~加重毁谤~之告诉
且~原PO只字不提:
1.依法你的离职预告期是十天
但你提出辞呈后却3天就离职,
可有尊重法规和其他同仁?
2.初进公司时担任搬货人员月薪25000,
在职期间我们货车借你练习,
请老司机教导你,辅导你考大货车驾照,
且
薪资逐月往上调
半年内薪资三级跳,调至约35000/月
如此公司对你有亏待?
3.到职11个月以来,
半数日期提早下班
另外半数准时下班
(但薪资都完整发给你没有苛扣
其中仅有一天超时加班
你却紧咬此一行政疏失
这样是否欠缺公道?
4.任职期间的薪资加上奖金,
公司只有多发没有少发~
我方碍于个资且全案正进入司法调查中没有公布
不代表可再继续放任你信口雌黄
在你上次PO文中已有数项与事实不符企图误导风向的陈述
今日又PO此一混淆视听之毁谤言论
究竟居心何在?
老板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