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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lonlon (冬天的猫饼)   2017-08-18 0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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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761223 (芬柠) 看板: SW_Job
标题: [转录] 强迫照服员“薪资回捐”、超时工作?
时间: Thu Aug 17 23:14:15 2017
强迫照服员“薪资回捐”、超时工作? 王定宇决定送监察院究责
记者庄汉昌/台南报导
https://www.taiwanhot.net/?p=486170
2017-08-17 16:10
台南市静观福利基金会原聘用的18位照服员,向立委王定宇投诉受到严重压榨,王定宇17
日召开记者会,严厉抨击社会局未做好把关工作,会移送监察院究责,并做成3点结论:
机构违法强迫“薪资回捐”的金额,均应完全退还;超时工作加班费也必须依劳基法如数
给付;同时补偿大量解雇未支付的资遣费及预告工资。
王定宇指出,回捐薪资的现象不是只存在单一机构,而是社福界长期以来的陋习,卫福部
也三令五申禁止。这些照服员都属于弱势,不仅工时超长,机构还利用照服员“担心失去
工作”的心理,强迫照服员回捐薪资,这是借势借端欺压弱势,机构带头苛刻基层照服员
,十分不该。
陈姓照服员泣诉,她服务两年多期间,机构要求回捐加班费将近14万,都有机构的薪资条
和收据为证。如果有迟缴,还会被催讨,甚至有一次直接扣除,连收据也不给。她还常被
先生质疑家里经济困难,为什么还要把钱捐给机构。另一位高姓照服员表示,机构后来没
标到社会局委托案,完全没有告知,期满前才说无工可做,要他们离职,没有资遣费也没
有预告工资,还说要照服员自己打官司,实在很不公平。
社会局照管中心主任洪明婷表示,卫福部明令禁止机构要求回捐,社会局稽查时也会强调
这一点,如有违规会和机构解约,并辅导照服员转任其他机构。
王定宇质疑社会局稽查是否落实。照服员提出的单据证明强迫回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尤
其这个机构用加班费的名目发给薪水,而加班费1小时也才50到100元不等,严重违反劳基
法等规定,他会移送监察院立案调查,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劳工局劳资关系科长蔡旺庭表示,强迫薪资回捐违反劳基法“薪资必须全额给付”的规定
,而这个案件已陆续有照服员向他们申诉立案,后续会进行调解,劳工局也会全力协助照
服员争取应有的权利。
台南的劳工局......真的只能点点点...
作者: haohao0319 (生鱼定食)   2017-08-18 11:39:00
点点点点,之前遇到纠纷,也很弱势,政府不知道能够给我什么帮助
作者: justcindy (寻找安静的角落..)   2017-08-18 12:32:00
之前面试别的机构也是规定每月回捐3000,哈哈
作者: yiesha (yiesha)   2017-08-18 12:35:00
社福机构回捐真的很常见,已经夸张到不接受,几乎没有工作机会了,好笑的是业界大家都知道,就政府公部门不知道~
作者: Oxhorn   2017-08-18 13:55:00
原来这种个案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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