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金属工厂偷排废水 命停工重罚
记者林伟民/仁德报导
2017-06-27
仁德区一家从事金属基本工业的工厂,因涉嫌排放废水,昨天被环保局查获违反水污染
防治法及废弃物清理法等相关法规,现场命该工厂立即停止排放,后续将依法裁处命其停
工停业,并将裁处最高两千万元罚锾。
环保局昨天会同警政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及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约十五人,兵
分三路到仁德区一家工厂稽查,发现这家从事金属基本工业的工厂,将铝金属冶炼、铸造
、挤型、轧延后,未先将冷却的废水处理,而任意排放入工厂后方的三爷溪中。
查缉人员除在该工厂排放口采取水样一组送验,后续将依水质检验结果裁罚,另该公司
未依规定申请相关许可证,现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告发并命其停止排放
,后续将依规定命其停工停业,最高可处新台币两千万元以下罚锾。
稽查人员还发现该工厂产出的毛胚、铝溢块等废弃物,系委由民间公司清除至该机构外
,却未记录清除废弃物的日期、种类、数量、车辆车号、清除机构、清除人、处理机构及
保留所清除事业废弃物的处置证明,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卅六条暨事业废弃物贮存清除处
理方法及设施标准第十五条第一项,最高可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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