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去金华邮局旁的鲁面摊吃晚餐
结帐掏钱包时,上班的磁卡不小心遗落在店家
(一张白卡上面用签字笔写我的姓名)
今天要上班时才发现不见了
想一想昨天也只到面摊吃饭就返回租屋处
所以下班后再去面摊询问
结果老板回答说有看到
但是他当下询问顾客却找不到失主
就把他丢垃圾桶,那堆垃圾也上垃圾车了
事情已经没办法挽救,起因也是我粗心造成
但是我想问店家的处置方式合理吗?
毕竟有写我的姓名,应该可以辨别是失物还是垃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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