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4:00:38大家好
先说结论
从2/26第一次检举到今天
我仍收到警察局的不裁罚回函
po了文后过两天我接到某分局吴姓员警的电话
也收到警察局的mail
很神奇的是前文中我说的三封检举系统查无编号的都涵括在内了
(真的要感谢台南版提供大家管道抒发心情)
吴姓员警说绝对不是"明明没去现场看却制式回复现场察看查无"
是因为检举信没有写门牌让员警找不到
我回说违停处没有门牌且辖区员警一看到照片就会知道是那里了
因为449巷很短 照片是巷底紧临铁路 有在关心辖区的员警不可能认不出来
可是吴警员告诉我....1999传递的资料只会给文字
"大家上传的照片分局完全看不到"
口可 口可。 我哑口无言
后来吴警员希望我以后拍照要更明确一点 很清楚的违规事实和车上没人...等等
虽然我心里想你不是都告诉我你们看不到照片
那违规照片拍的再精美是谁在看?!
然后希望我删掉台南版的抱怨文
我也敷衍的说看最后处理状况再说吧
后来分局的处理回函(每封回应都一样)
有关您来信反映事项,本府非常重视,经本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处理,
兹将查处结果敬复如
下:
一、查复内容:检视影像,无禁止停车之标志标线,路口与车辆实际距离无法明确
,未涵括明确驾驶座状态,依违反道路交通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3条
民众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应不予
举发:四、检举资料欠缺具体明确,致无法查证。)之规定办理。另该处路口未设
禁止停车标线,已建请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办理,以利取缔举发。
二、倘您对本案处理结果还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分局承办人警员范原通,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你可以说看来我应该要PO到爆料公社惹,鸽子那边就会积极作为囉
最好是照片看不到 我之前有附日期的照片开罚是天眼通就对了?
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4:15:00吴警员电话中就真的跟我说第一分局真的没有照片,所以找不到违停事实是合理的,绝不是应到未到或说谎
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4:22:00违停的车让它红没关系,不用码车牌了,个资法是保护自然人主体,单只有车牌不属个资
作者:
mashmabo (马修范恩SUCK)
2017-04-12 14:28:00不是有人戏称台南检举违规停车标准全台最严苛,全台最难检举成功的
作者: septemberki 2017-04-12 14:31:00
L大 那是google码的 QQ 说真的 都是那个明显的违规而且也都有人检举 为什么小货车们就是可以天天违停天天没事呢?*么
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4:38:00s大>原来如此~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被罚,每天回家都在重考路考, 很无奈...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7-04-12 15:08:00交通违规举发你投诉到政风其实作用不大,因为跟政风没关系,这算是承办员警的裁量权,建议你向上投诉到交通大队,让交通大队检视是否应该开罚。另外有些标准不是说你觉得怎样就怎样,要有客观事实说服员警,甚至是说服法官,不然开罚之后不服申诉,法官常常会判决不开罚。
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6:52:00所以我申诉内容附上所有照片请承办人回复那一张看不出来停在路口10公尺内,要教我我才懂得怎么拍出警察好办事的照片啊,但就只有得到避重就轻的跳针回答而已....另外这篇文是讨论警员的执法力及操守,连单不都开了就把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7-04-12 16:55:00回复内容都是官方说法,我建议你打电话过去,比较详细。
楼主:
lalalaa (没说过)
2017-04-12 16:55:00球踼给法官?!
警察就是怕事,你这件下次再检举时先拍照,之后说会传到爆料公社,让公众检视本市警察之效率,相信我警察绝对积极处理,
作者:
leonian (......)
2017-04-12 20:41:00台南市政府从上到下都很喜欢到ptt粉饰太平耶寄信什么好像都没比上ptt po文来的有效率 :)
作者: courage4 (湛蓝色) 2017-04-12 23:49:00
台南这种交通违规跟本吃案吃的严重,民众都帮忙抓了员警还在帮倒忙,难怪违规一堆,这些人也没在怕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7-04-13 08:27:00加油 干爆垃圾违停